海宁皮城收到股东资产经营公司函件 实施国有股权划转

海宁皮城(002344.SZ)公布,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公司”)下发的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2020〕109号)及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的函》,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其持有的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股权的10%无偿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关键词: 海宁皮城 资产经营公司 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