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华收到股权司法冻结通知 冻结期限为三年

ST厦华(600870.SH)公布,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股东王春芳持有的公司261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2月4日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春芳持有公司26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61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且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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