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售电合同 长江电力发布公告

12月30日,长江电力(证券代码:600900)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21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021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77.00亿千瓦时。

公告显示,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2021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77.0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2623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9]842号文件精神执行。

结算方式: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周期。

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0:00时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9日在武汉签订。

本合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定向国家电网公司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关键词: 长江电力